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8/23
2.公司名稱: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聯合報
6.報導內容:
台積電赴美設廠,出招省成本
美國廠趕工,台積也搶櫃
台積加入海運搶櫃大戰,美國建廠採「台灣製造、美國組裝」模式
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不針對單一客戶的接單狀況予以說明
(二).關於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台積電美國廠承接方式、合約金額、運費、「建廠
工項節約利益共享」方案等報導,純屬臆測。
(三).有關台積電未來海外建廠:美國、日本、德國等建廠方案,本公司目前尚無有
任何接洽或訊息,相關報導亦屬子虛烏有。
(四)以上不實、臆測之報導內容已造成業主及本公司困擾,本公司特此嚴正異議,
就其中所涉法律責任,本公司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
8.因應措施: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