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資問題一直是企業運營中的一個關鍵議題。在本文中,我們將回答一些與員工薪資有關的常見問題,包括勞工保險、休假和薪資計算等方面的問題。
派遣工時和勞保問題
首先,讓我們釐清關於派遣工時和勞保的問題:
某位派遣員工在物流部門工作,每天工作8小時,時薪176元,換算下來的月薪約為3萬元。然而,查詢勞保資訊時發現最低投保級距是11,000元,這是否正確?
答案是,部分工時員工的勞保投保級距確實是根據其工作時數來計算的。11,000元是部分工時員工的最低投保級距。如果該員工的實際月薪高於這個金額,則應根據實際薪資級距投保。
另一個情形是,如果一位部分工時員工的月薪約為3萬元,公司應如何投保才正確?
雖然25,250元是部分工時員工的最高投保級距,但如果一位部分工時員工的實際月薪達到3萬元左右,公司應確保按照實際薪資級距進行勞保投保。在加保時,應在相關表格上明確標註該員工為「部分工時人員」,並在「勞保月投保薪資」欄位中填寫月薪資數額。
(註:2024年1月起,月薪將從26,400元調整為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比照月薪調幅,將從176元調升至183元。資料來源:行政院112/9/14新聞稿)
部分工時和全時工時的區別
在理解勞保投保問題之前,讓我們澄清一下部分工時和全時工時的區別:
根據勞動部定義,部分工時員工被定義為其工作時間較全時工時員工縮短的員工。換句話說,如果公司的全時工作時間是每天9點到16點,但部分工時員工的工作時間較短,比如每天只工作6小時,那麼這些員工就可以被視為部分工時員工。
薪資計算問題
接下來,讓我們解釋一下有關薪資計算的問題:
關於月薪的計算方式,如果一個員工在一個月中實際工作了30天,那麼月薪應如何計算?通常情況下,公司在雇用員工時是否與其訂立了特殊的薪資計算方式對計算結果並不會有太大影響。大多數情況下,公司使用的是《民法》第123條的規定,即將月薪平均分配到每個月的30天中,不區分大小月。因此,計算公式為:月薪總額除以30天,得到一日工資,然後再乘以實際工作的天數,即可計算出當月的薪資。
關於病假扣半薪的計算,該計算基於員工的實際工資構成。通常情況下,公司會根據正常出勤時的薪資,包括底薪、延長工時費、休息日加班費和主管加給等項目,來計算員工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按照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會被折半發放。但如果員工領取的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到工資的一半,則公司需要支付差額。
特別休假和離職問題
最後,讓我們討論特別休假和離職相關的問題:
特別休假是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的規定而來,根據這條規定,員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期間後,有資格享有特別休假。這些休假天數通常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資長短而定的。即使員工在年度內離職,仍然有權享有根據其工作年資計算的特別休假。未休完的特休天數在離職時應根據實際情況計算並支付。
最後,如果有特定的薪資或勞基法相關問題,歡迎與本事務所專職人員聯絡,避免計算錯誤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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